单位名称 |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禹城第三十加油站 | ||
项目名称 |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禹城第三十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| ||
项目类型 | 现状评价 | ||
项目所在地 |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青银高速公路与101省道交汇处 | ||
项目简介 |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禹城第三十加油站(以下简称加油站或该站)成立于2008年1月22日,为二级加油站,住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青银高速公路与101省道交汇处,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,该站负责人为马杰,任命李伟为加油站站长,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加油站经营场所土地为自有 该站因变更法人,于2023年12月14日换发了由德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,证书编号:鲁德危化经〔2022〕000585号,经营范围:汽油、柴油,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,有效期自2022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。 该站坐西南向东北,占地面积为5548.41m2,设1座营业站房、1座加油罩棚、1座储罐区,罩棚下设置6台加油机和1台柴油车用尿素溶液加注机;罐区内共有5台埋地卧式储罐,其中3台容积为30m3汽油储罐,2台容积为30m3柴油储罐。该站设置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、加油油气回收系统、三次油气回收处理系统。 该加油站不涉及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(2013年完整版)》中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。涉及列入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3年完整版)》中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。有效期满后,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,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,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,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、资料。 根据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换证时,需要提交该站安全评价报告。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石油分公司的委托,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站的安全评价工作。 | ||
项目成员 | 姓名 | 资格证书编号 | 从业登记号 |
技术负责人 | 高祥吉 | 1700000000100134 | 016411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陈晓亮 | S011037000110192001750 | 036683 |
项目负责人 | 仉霞霞 | S011037000110191000789 | 032450 |
报告审核人 | 宫 宁 | S011037000110192001835 | 038395 |
报告编制人 | 郭宏涛 | 1100000000201598 | 016510 |
仉霞霞 | S011037000110191000789 | 032450 | |
项目组其他成员 | 王鸿祥 | S011037000110192001831 | 025355 |
窦利伟 | S011041000110202001536 | 025357 | |
房强 | S011037000110192001674 | 025356 | |
现场开展 工作情况 | 到场日期 | 现场开展工作人员名单 | 工作内容 |
2024年10月10日 | 仉霞霞 | 初访 | |
2024年10月26日 | 仉霞霞、郭宏涛 | 现场调查 | |
2024年10月28日 | 仉霞霞、郭宏涛 | 现场勘验 | |
项目完成日期 | 2024年11月9日 | ||
现场勘验影像 | |||
合同封面、报告小封面、报告结论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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