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标立方米每小时燃料电池用高纯氢提纯及充装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10000标立方米每小时燃料电池用高纯氢提纯及充装项目(一期)
建设单位: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3日-2023年7月28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李桂成
联系电话:18863676176
集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前瞻性和技术水平的前沿性,恪守法制、公正、诚信原则,加强管理创新、服务模式创新,追求政府监管、行业标准、客户目标的和谐统一。